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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上施工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致一妇女坠入深坑

时间:2018-06-28 11:00:34 来源:鄂尔多斯晚报

  近日,杭锦旗司法局塔然高勒司法所来了一对甘肃籍母女,其中,母亲颈部带着保护套、面部多处红肿。二人均系外来务工人员,前来求助,要求给予伤者赔偿。

  据伤者张某陈述,6月7日凌晨1时许,她因家庭琐事与丈夫产生矛盾,后在一气之下离家去某加油站找女儿途中,不慎坠入正在施工的大暖输入工程中开挖的地槽中,致颈部、面部等多处受伤,当即报警。120急救中心的医护人员很快赶到现场将她送到医院医治,共花费医药费1万余元。事发后,辖区派出所出面调解,但施工方负责人只承担3000元的医药费,母女俩在无奈之下只好求助司法所出面解决。了解情况后,该所工作人员首先确认了施工方在道路上施工,未采取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采取有效地安全措施,致张某坠入坑内受伤,应对受害者损害后果合理部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调解员第一时间电话联系施工方负责人余某。

  为了避免双方当事人见面起冲突,调解员耐心说服张某母女俩先回家等候通知。很快,余某来到司法所表示,自己肯定得对受害方做出赔偿,但受害人提出赔偿1万元的数额简直是狮子大张口。最终,在司法所所长的说服工作下,余某的态度明显有所好转,表示同意调解,愿意承担赔偿责任。经查,现已出院的受害人张某共花费医药费8500余元。次日,司法所所长利用假期休息时间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余某爽快地同意赔偿张某1万元的要求。6月20日,受害人张某拿到了1万元的赔偿款,对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表达了感激之情。

  最终,在司法所调解下获赔1万元。(通讯员 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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