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是我国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组织者、领导者,也是全面依法治国历史进程的实践者。他们的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对全民族法治素养的提高起着导向和引领作用,领导干部明法律、讲法律、信法律、按法律办事的法治能力,对法治生态具有形塑作用。因此,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至关重要。(8月15日,光明日报)
要心中有法。作为领导干部,在深入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代下,一定要深化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心中时刻不忘法律赋予的权力和义务,时时不忘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要有敬畏、明底线。一定要树立学法意识,提升用法能力,坚持终身学习的理念,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作为自己能力水平提升的重要学习内容,熟悉具体内容,掌握关键条款,做到入脑入心,确保灵活运用。
要依法行政。“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依法行政的关键是对法律的尊重和熟练运用,要达到依法行政的要求,就需要领导干部不断强化自身素质,做到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和范围内,根据自己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办事。在推进各项工作的过程中,养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考虑问题、化解矛盾、推进工作的良好习惯,积极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自觉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断提升自己能力水平。
要遵纪守法。领导干部代表党和人民行使法律赋予的公权力,是国家的公职人员和象征,要 “常修从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戒非分之想”, 以纪律规矩为准绳,以法律法规为标尺,带头修身正己,带头守法护法,不断进行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办事行政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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