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店铺竞争力,吸引更多顾客,越来越多商家选择在经营场所内摆放玩具,甚至专设儿童娱乐区。但若孩子在店内不慎受伤,责任究竟由谁承担?
近日,瑞安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幼儿在理发店娱乐区受伤而引发的经营场所的经营者责任纠纷案。
去年8月,不满两周岁的小章跟着父母到美美儿童理发店(化名)准备理发。等待期间,小章在店内儿童娱乐区玩耍不慎摔倒,额头撞到了墙上的破损瓷砖,受伤出血。小章父母随即将小章送医,进行伤口缝合。经医院多次治疗,小章额头伤口愈合,留有疤痕。
同年12月,小章父亲作为法定代理人将美美理发店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等各项经济损失1.38万余元。
小章父母认为,理发店内没有放置警示牌,安全防护措施缺失,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理应赔偿。理发店认为,小章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具有安全看管职责,被告不是专门的儿童托管机构,并不能因为原告在被告店内理发,就将监护人的监护职责转移给被告。被告已经对娱乐区地面等进行软包处理,原告因为站不稳而碰到墙壁,被告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的争议焦点是双方责任究竟如何认定。审理期间,瑞安法院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观察团,走访“案发现场”,现场勘查被告儿童理发店的经营场所安全情况,并就双方责任认定进行讨论。
法院经审理认为,美美理发店娱乐区墙壁瓷砖破损,墙体边缘较为锋利,事发时监控所及范围内,未见相应安全提示或警示标志,理发店未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对小章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小章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对其负有看护义务,应当为其选择安全的游乐环境,事发时监护人未先行察看环境是否安全,未尽到看护义务,也应负一定责任。
最后,法院根据双方过错,判决由被告理发店承担70%责任,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共计3601.52元。案件审理期间,法院第一时间要求被告及时整改,以尽到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被告已对墙面做软包处理,并放置警示牌。判决生效后,被告依照判决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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