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北方网讯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霍晓庆) 7月12日,自治区政府召开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新闻发布会。从全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着力促进就业创业、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为人民群众创造和谐安全的环境等7个方面,通报了今年以来自治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上半年全区民生支出1454.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8.7%,比去年同期提高5.4个百分点,有力保障了各项民生事业发展。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衷心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自治区政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党中央始终牵挂内蒙古各族人民的生活,习总书记2014年考察内蒙古和今年参加全国两会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一再叮嘱我们,只要还有一家一户乃至一个人没有解决基本生活问题,就不能安之若素;只要群众对幸福生活的憧憬还没有变成现实,都要毫不懈怠团结带领群众一起奋斗。按照总书记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持续推进各项民生工作。今年上半年全区民生支出1454.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8.7%,比去年同期提高5.4个百分点,有力保障了各项民生事业发展。
第一,全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经过持续努力,我区贫困人口减少到现在的37.8万人。今年自治区计划减贫20万人、9个国贫旗县和13个区贫旗县摘帽。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扶贫资金41.87亿元,较上年增长48.1%,各盟市旗县财政部门也都加大了投入,新增扶贫资金重点用于深度贫困地区。把精准要求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在产业扶贫方面,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用于产业扶贫,引导各地立足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全区有24.4万贫困人口进入产业化链条。在易地搬迁方面,年内计划投资30亿元,完成4.9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搬迁任务。在生态扶贫方面,将林业重点工程的70%安排到贫困地区,为8000名贫困人口提供公益性护林员岗位。在教育扶贫方面,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继续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孤儿大学新生每人每年发放1万元的资助,在31个国贫旗县推进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健康扶贫方面,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医疗保障倾斜政策,全面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三个一批”行动计划,着力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在社保兜底方面,将符合条件的16.35万贫困人口纳入农村牧区低保范围,为4.65万名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代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在京蒙扶贫协作方面,与北京市签署了《全面深化京蒙扶贫工作三年行动框架协议》,北京市通过人才支援、产业扶贫、劳务协作、结对帮扶等一系列举措给了我们非常有力的支持。
第二,着力促进就业创业。上半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9%,211万农牧民实现转移就业。持续加大创业扶持力度,调整了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6亿元,通过创业带动1.2万人实现稳定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形成培训品牌110个。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行动,发放稳岗补贴资金3592万元,惠及职工1.9万人。
第三,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加快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截至6月底,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702.9万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2150万人、失业保险249.7万人、工伤保险311万人、生育保险306.4万人。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总额预算下的按病种付费工作,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目前全区按病种付费病种数超过了100种。在所有医保统筹地区全部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简化结算流程,扩展结算渠道,从6月1日起,可以通过网络、12333手机客户端进行异地就医申报备案。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月人均分别提高到647元和462元,城乡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年人均分别提高到15804元和10290元、分散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年人均分别提高到12900元和8446元,城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均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为全区29.2万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全额缴纳意外伤害保险。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全区棚户区改造新开工5.35万套;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已经开工3万多户。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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