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呼市五险核定稽审中心发布消息称,呼市企业参保登记不再提供营业执照。
据了解,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政务服务破解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相关工作要求,深化人社领域“放管服 ”改革,该中心按国务院要求,对于“参保企业在首次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不再要求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已申领‘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参保企业也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参保企业只需在提供的《参保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中真实、完整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呼市五险核定稽审中心将根据参保单位提供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通过系统自行验证信息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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