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据《法制晚报》报道,前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因涉嫌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的婴幼儿配方奶粉、液态奶制品,于日被河北石家庄中院判处无期徒刑,现在河北省女子监狱服刑。随后,田文华因狱中表现良好、多次获得记功奖励等原因三次获法院批准减刑。根据裁判文书网上传的减刑裁定显示,年左右。此前,媒体并未有过相关报道,担任过田文华代理律师的杨旭升也提到,“
该消息一经曝光立即引爆舆论,媒体纷纷就此事发表评论,多数指责监狱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如《新京报》发表评论称,因田文华案件特殊性,所以尽管其减刑过程依法依规,但并未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仍给舆论留下猜疑空间;“长安剑”表示,公开从来是最好的“防腐剂”,减刑程序也不例外,越是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就越要应当考虑采取必要而充分的公示方式,真正实现法律赋予舆论与每个受害家庭的知情权、监督权。自媒体发文质疑田文华减刑的程序合法性,如搜狐号“掌上绵阳”连发三问:狱中积极改造不是应该的吗?田文华在狱中有何重大立功表现得以减刑?当初对田文华的减刑立案公示在哪里?还有部分自媒体转发相关消息时在标题加上“心疼无辜受害孩子”“大家同意吗”,蹭热度的同时也引发了一些较为激进的舆论情绪。
网民观点均以质疑、批评为主,半数以上网民质疑田文华减刑依据,如网民“@律界欧途欧2016”追问,像这种全国性案件的犯人,考核记功奖励是否应向社会公开,是否应接受人民监督?部分网民关联“长春长生疫苗案件”,对长春长生生物公司董事长高俊芳的处置结果表示担忧。如财经媒体人罗昌平转发该消息有关微博时评论称,“高俊芳听到这个消息,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截至8月8日12时,相关新闻新闻1036篇,微博6万余条,“#三鹿前董事长三获减刑#”线余篇。
在公众印象中,无期徒刑相当于“牢底坐穿”,但三鹿事件主要负责人田文华服刑十年时间便获三次减刑,显然不符合公众要求从严处置的心理预期。此外,此事在“长春长生生物疫苗案件”尚未有结果、公众对国家严惩假疫苗肇事者翘首以待的当口被曝出,舆论难免由此生出违法成本低、司法惩治犯罪力度不够的感触,增添了对司法行政机关的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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